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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環境規劃署《調適缺口報告2022》重要訊息摘譯
發表日期:2022-12-06 作者:聯合國環境規劃署 編譯:李惠玲、紀佳法 觀看:2,097 次
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遷專門委員會 (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 , IPCC) 第六次評估報告 (AR6) 指出,每增溫0.1°C將會明顯危害全球陸地、海洋/海岸生態系統完整性,並提高生物多樣性喪失風險;暖化程度則會因人為的污染及開發,所導致的生態棲地及土地利用破碎化而更加明顯,並進而威脅人類生計和糧食安全[1]。現今氣候暖化程度僅比工業化前的溫度高出1.1°C,但近期許多證據顯示,氣候風險正在快速擴張至世界各地,例如位於非洲東北部的索馬利半島經歷多年乾旱;南亞則受到前所未有的洪水侵害;以及北半球夏季暴露於高溫環境下等。《巴黎協定》(Paris Agreement) 中的國家自定貢獻 (Nationally Determined Contributions, NDCs) 綜合報告指出,若本(21)世紀末前全面貫徹實施NDC所有項目,則全球平均升溫幅度有望控制在2.1°C~2.4°C內[2]。然而,IPCC (AR6) 在報告中提出警告,即使在低度溫室氣體排放情境下,本世紀末全球仍會面臨嚴重的氣候風險。此說明未來氣候正朝向難以掌控的變遷趨勢,未來若只依賴存在高不確定性的減緩作為,已不足將氣候風險維持在人類及自然系統可承受的範圍,因此思考如何系統性的強化調適功能及規劃資源投入,對能否降低近期未來巨大的損傷將至為關鍵。
《聯合國氣候變遷框架公約》(UNFCCC) 締約國中,84%以上 (比去年增加5%)的國家已完成制定國家尺度的調適計畫、策略、法律和政策,其中超過1/3的締約國更設定了調適推展進程的量化目標,這些國家調適目標已被視為調適規劃過程的重要考量基礎 (圖1)。為了確保調適規劃工具的執行效力,有幾項關鍵要素需特別留意,包含考量未來氣候變遷影響、加強科學推估氣候資訊的發展、促進夥伴關係等。
發展中國家需要國際援助的氣候因應資金正不斷上升,2020 年已達近290億美元,占該年度國際氣候融資總額34%,且較2019年增長了4%。然而,國際雖允諾1000億美元協助發展中國家促進調適與減緩工作的推動,但融資進度直至2020年仍短少約170億美元。若以固定年增長4%計算,恐需至2025年才能達到國際援助的規劃目標。
依據2021年COP26通過的《格拉斯哥氣候公約》(Glasgow Climate Pact) 的協議內容,2025年起所需資金總額將會提高至先前2019年的一倍,因此加速融資進度已迫在眉睫。在通貨膨脹的影響下,預估2025年至2030年前每年總調適資金需求約介於1600億美元至3400億美元,而2030年至2050年的年需求更將提高為3150億美元至5650億美元之間。
受到國際有關氣候基金、多邊融資和雙邊捐助支持的調適行動持續增加,但近期融資速度已出現趨緩現象 (圖3)。國際調適行動集中於農業、水、生態系統和跨領域部門,主要解決乾旱、洪水和降雨變異等衝擊議題。然而,如果在資金支持上未能進行系統性改革,調適行動能力的發展可能會無法及時妥善應對加速的氣候風險,這將進一步擴大調適執行的缺口。
現在減緩行動設定工業革命前溫度再增加1.5°C作為升溫幅度控制目標,預期可避免衝擊超出現有硬性結構調適可承受的能力。假設減緩作為未能達到預期效力,為了減輕受到氣候衝擊的程度,仍必須提高對調適發展的重視。
在規劃、資金準備和實施過程若能同時考慮調適與減緩連結效力,將可增加額外利益及帶來市場以外的效益,並可管控不當調適的發生(例如水力發電設施運轉降低糧食安全;或因灌溉增加導致外加的能源消耗等) (圖4)。部分存在的氣候解方可同時有效降低氣候風險及有助於減緩,尤其是以自然為本的解決方案 (Nature-based Solutions, NBS),例如種植和保育紅樹林、恢復鹽沼或保護泥灘地等,不僅具有降低氣候風險效力,也可協助移除大氣中的溫室氣體。需注意的是,逐漸劇烈的氣候變遷也正同步衝擊自然系統提供上述氣候服務的能力。調適及減緩的共效益主要可體現於農業、林業、生態系統、水資源和能源等部門,但潛在的障礙、交易和風險經常被忽視,其中關鍵原因即為調適和減緩在慣例上仍是分開思考與執行的兩種行動。
為確保調適行動具適切性、適當性、永續性、公平性和有效性,可優先納入以下數項一般性原則進行調適的初始規劃。這些原則在相關文獻中皆被不斷提及,分別概述如下 (圖5):
烏克蘭戰爭、全球原物料及糧食供應短缺,以及COVID-19大流行等,都導致能源和糧食安全危機不斷上演。不僅造成通貨膨脹指數飆升,也間接提高許多國家的生活成本。然而,為了克服這些阻礙國際社會投入建構調適的危機,迫切需要堅定的政治意願對調適長期投資的支持,以防止調適缺口持續擴大。各國必須從埃及沙姆沙伊赫(Sharm El Sheikh)舉行的COP27開始,立刻採取明確行動來回應格拉斯哥氣候公約中所提之調適、減緩、損失和損害等嚴肅議題。
參考文獻
[1] Pörtner, H.-O. et. al, 2022: Technical Summary. In: Climate Change 2022: Impacts, Adaptation and Vulnerability..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Cambridge, UK and New York, NY, USA, pp. 37–118, doi:10.1017/9781009325844.002. https://www.ipcc.ch/report/ar6/wg2/downloads/ report/ IPCC_AR6_WGII_TechnicalSummary.pdf
[2] UNFCCC, 2022: Nationally determined contributions under the Paris Agreement. Conference of the Parties serving as the meeting of the Parties to the Paris Agreement Fourth session, Sharm el-Sheikh, 6–18 November 2022. https://unfccc.int/sites/default/files/resource/cma2022_04.pdf
更多資訊及原文下載:
https://www.unep.org/resources/adaptation-gap-report-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