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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CC 氣候變遷第六次評估報告 總結報告重點摘要

  發表日期:2023-03-28     作者:IPCC ; 譯者:台灣科技媒體中心     觀看:8,30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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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活動,主要是排放溫室氣體,已明確導致全球暖化,2011-2020年全球地表平均溫度比1850-1900年高出1.1°C(0.95°C-1.20°C)。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的持續增加,來自不永續的能源使用、土地使用和土地利用改變、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以跨域生產模式,並伴隨著國家之間以及個人之間不平等的歷史貢獻和當前貢獻。

 

 全球陸地平均增幅比海洋的增幅更大。而且自1970年至今,全球地表平均溫度上升的速度,比過去至少兩千年間的任何時間都來得更快。

 從1850-1900年到2010-2019年期間,由人類造成的全球地表增溫估計為1.07°C(0.8°C-1.3°C),其中各種溫室氣體約導致1.0°C-2.0°C的增溫,其他人類驅動因素如氣溶膠導致降溫0-0.8°C,自然驅動因素改變地表溫度的範圍從-0.1~+0.1°C。

 從1850年到2019年的歷史累積淨二氧化碳排放量來看,有一半以上是發生在1850-1989年間。至2019年大氣中二氧化碳濃度(410ppm)是過去兩百萬年來最高,甲烷、一氧化二氮是至少八十萬年來最高。

 2019年全球人為溫室氣體淨排放量中,佔比最大的是化石燃料燃燒和工業製成產生的二氧化碳;其次是甲烷。相對增長最高的是氟化氣體。2019年全球約79%的溫室氣體排放來自能源、工業、交通、和建築部門;22%來自農業、林業和其他土地利用。

 二氧化碳排放有很大的地區差異。2019年全球約35%的人口生活在人均碳排放量超過9公噸二氧化碳當量的國家;41%的人口則生活在人均碳排放量低於3公噸二氧化碳當量的國家。

大氣、海洋、冰凍圈和生物圈已發生廣泛而迅速的變化。人為造成的氣候變遷已經影響到全球每個地區的許多極端氣候事件。這導致對自然和人類廣泛的不利影響,以及相關的損失與損害。歷史上對現況影響最小的脆弱社區,受到的危害尤其嚴重

 1901-2018年間全球海平面上升了20公分。上升的速度從每年0.13公分至2018年已經增加為每年0.37公分。人類影響很可能是驅動增長的主因。

 觀察到極端天氣事件可歸因於人類影響的證據,且證據力比第五次評估報告更強。人類影響可能增加了複合式極端天氣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包括同時發生熱浪和乾旱的頻率增加。

 目前預估約有33-36億人生活在極易受氣候變化影響的環境中。越來越多的極端天氣事件使數百萬人面臨嚴重的糧食不安全,以及飲用水安全性下降。2010-2020年間與極低脆弱性的地區相比,高度脆弱地區因洪水、乾旱、風暴造成的人類死亡高出15倍。

 氣候變遷已經對陸地、淡水、冰凍圈、沿海和海洋生態系造成重大破壞,且損失越來越不可逆。極端高溫強度的增加導致數百種在地物種的消失,同時也在陸地與海洋都記錄到大規模的物種死亡事件。此外,某些生態系統受到的影響已接近不可逆轉,如北極生態系統、冰川消退帶來的水文變化。

 氣候變遷降低糧食安全與水安全。儘管農業生產率有提高,但氣候變遷減緩了生產率的增長;負面的影響集中在中低緯度地區,如海洋暖化與酸化對漁業、水產養殖業的影響;部分高緯度地區有正面影響。

 在所有地區極端高溫事件增加,導致人類死亡率和疾病發病率上升。與氣候相關的食源性疾病、病媒蚊傳播疾病的發病率增加。一些地區的心理健康受到氣溫升高、極端事件造成的創傷、生計和文化喪失的挑戰。

 在城市地區觀察到氣候變遷對人類健康、生計和重點基礎設施的負面影響,特別集中在城市中經濟與社會邊緣化程度較高的居民。

調適的規劃跟實施在所有部門和地區都有進展,且不同地區或部門的益處與效果不同,其益處與效果有證據可以查證。儘管取得進展,但調適差距仍然存在,且以當前實施的速度,差距將持續擴大。一些生態系統與地區已經達到調適的軟限制(制度、政策或法律上)與硬限制(實際環境影響)。一些行業和地區出現了不當調適的情況。當前用於調適的全球資金流仍不足以支持和落實調適方案,特別是在發展中國家。

 所有部門和地區的調適都取得進展,目前已有170個以上的國家和許多城市將調適納入其氣候政策與規劃。

 調適在特定的背景和部門有效地減少氣候風險,如品種改良、灌溉、生態農業、永續土地管理等。以自然為基礎的調適方法,例如城市綠化、恢復濕地、恢復上游森林生態系統等有效的降低洪水風險與城市高溫。

 預警系統,包含災害風險管理、早期預警系統、氣候服務、社會安全網等具有廣泛的適用性與有效性。

 但目前多數的調適策略仍是零散、漸進的,並且存在部門間的不平等。且有越來越多的部門與地區出現不當調適的狀況,不當調適會對邊緣化與弱勢群體產生不良影響。

 一些低窪沿海地區,因為金融、治理、政策等條件有限,已面臨調適的軟限制;熱帶、沿海、極地與山區生態系統則已達到硬限制。

 調適的主要障礙是資源有限、缺乏私營部門和公民參與、資金不足(包括用於研究)、氣候素養低、缺乏政治承諾、調適科學的研究有限,緊迫感低。

自第五次評估報告以來,減緩相關的政策和法律一直在擴展。但到2021年10月各國宣布的國家自主貢獻,承諾的2030年減排量仍不足以將本世紀末的升溫限制在1.5°C,甚至難以限制在2°C。已實施的政策與預估的國家自主貢獻之間仍有差距,全球資金流也達不到所有部門和地區實現氣候目標需要的水平。

 各國普遍都有參與巴黎協定,使各國氣候政策與目標設定更透明,並提高氣候行動的支持度,特別是在減緩方面。在許多國家,透過政策提高能源效率、降低森林砍伐、加速技術部署已減少或抵銷了部分排放。多方面證據表示,減緩政策已避免每年數十億噸二氧化碳當量的排放。但這些減量只抵消了部分全球增長。

 幾種減緩方案,特別是太陽能、風能、城市系統電氣化、城市綠色基礎設施、能源效率、需求面解方、改善森林管理、減少食物浪費,是技術上可行且成本效益越來越高的方案。

 2030年全球溫室氣體排放與COP26之前宣布的國家自主貢獻有關。若要在有限過衝(overshoot)的情況下,將升溫限制在1.5°C,意味這現在立即就須採取深度減碳的策略,然而迄今為這些目標而制定的政策有限。

 當前各國的政策與國家自主貢獻目標仍存在實施的差距。若未加強政策本世紀末暖化程度可能達3.2°C。

 在大多數發展中國家,特別是最不發達國家,低排放的技術滯後,部分原因是資金、技術開發與轉移、以及能力有限。在過去十年中,氣候資金的規模有增加,融資渠道也有增加,但仍未能達到減緩氣候變遷所需。2018年公共資金和公開動員的私人資金,開始從已開發國家流向發展中國家,但仍低於巴黎協定規定的每年一千億美元的集體目標。

持續的溫室氣體排放將加劇全球暖化,考慮多種情境和模擬路徑,估計近期就會達到升溫1.5°C。每一次全球增溫都會加劇多重危害和併發危害。深度、快速和持續的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將導致全球暖化速度在大約20年內明顯放緩,並在幾年內導致大氣成分的明顯變化。

 全球即便處於非常低排放的情境(SSP1-1.9),近期升溫也很有可能達到1.5°C,但在某些情況下,在本世紀末升溫可能將降回1.5°C以內。

 持續排放將進一步影響所有主要氣候系統組成的成分。隨著全球暖化程度增加,極端事件的變化持續變大。預期全球持續暖化,將進一步加強全球水循環、全球季風降水、極濕和極乾天氣和氣候事件。

 在二氧化碳增加的情境中,預期幾乎所有的冰凍圈範圍或體積近一步縮小、海平面進一步上升,以及海洋酸化與脫氧加劇。

 隨著氣候進一步變暖,每個地區預計將會發生越來越多,受到多重氣候影響因子驅動的事件。複合熱浪雨乾旱變得更加頻繁;百年一遇的極端海平面事件發生機率增加;熱帶氣旋或溫帶暴風強化;乾旱與野火增加。

對於任何假設的未來暖化水平,許多與氣候相關的風險高於第五次評估中的評估風險,並且預估長期影響比目前高出數倍。氣候變遷帶來的風險和不利影響,以及相關損失和損害會隨著全球暖化上升而升級。氣候和非氣候風險間的相互影響加深,並產生更加複雜和更難管理的複合與級聯風險。

 短期內預期全球每個地區面對的氣候危害都將增加,增加生態系統和人類面臨的風險。

 隨著暖化程度增加,氣候風險將變得越來越複雜,多種氣候和非氣候風險驅動因素將產生相互作用,例如城市擴張、和糧食生產、流行病之間的土地衝突。

 對於任何假設的暖化水平,人類和生態系統的風險程度也取決於脆弱性和暴露度。人類的脆弱性將集中於非正規和快速增長的小型居住區;農村地區的脆弱性則受高度仰賴對於氣候敏感的生計影響;生態系統的脆弱性來自過去、現在與未來不永續的消費和生產模式、不斷增加的人口壓力、土地、海洋與水的不永續管理影響。

一些未來的變化是不可避免和不可逆轉的,但可能會受到深度、快速和持續的全球溫室氣體減排而限制損失。突如其來的變化和不可逆轉的變化的可能性,隨著全球暖化程度升高而增加。同樣的隨著全球暖化程度升高,潛在的非常不利的可能性較低的結果,其發生的可能性也會增加。

 限制全球地表溫度上升,並不能阻止氣候系統部分組成持續變化,例如海平面上升是不可避免的,但深度與快速的減量可以限制海平面上升的速度與長期上升的幅度。

 氣候系統突然變化或不可逆變化的可能性與影響,可能在達到臨界點時觸發,並隨著全球暖化加劇而增加風險。隨著暖化增加,物種滅絕或生態系統中生物多樣性喪失的風險也增加,包括森林、珊瑚礁、北極地區。

 若暖化持續加劇,潛在且發生機率很低,但影響非常嚴重的風險,發生機率會增加且不排除可能的發生性,例如大西洋經向翻轉環流的崩潰。如果發生將會導致區域天氣模式突然的改變。

隨著暖化加劇,當前可行且有效的調適方案將變得受限和無效。隨著全球暖化加劇,損失和破壞的程度增加,更多的人類與自然系統都將面臨調適極限。透過靈活的、跨部門的、具包容性的、長期的調適行動規劃和落實將可避免不當調適,並為許多部門和系統帶來共同利益。

限制人為造成的暖化需要二氧化碳淨零排放。在達到二氧化碳淨零排放之前累積的碳排放量,和這十年的溫室氣體減量程度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升溫是否可以限制在1.5°C或2°C。在沒有額外減量的情況下,現有化石燃料基礎設施預計的二氧化碳排放量預計將超過1.5°C的剩餘碳預算。

所有將升溫限制在1.5°C且沒有或有限過衝的全球模擬路徑,以及將升溫限制在2°C的所有路徑都涉及快速和深度,並在大多數情況下,現在這個十年所有部門都立即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這些路徑分別在2050年代初期與2070年代左右,要實現全球二氧化淨零排放。

 在9條升溫限制在1.5°C,且沒有過衝或有限過衝的路徑中,到2030年需比2019年減少34%的二氧化碳與其他溫室氣體排放。但一些難以減少的殘餘溫室氣體排放,如農業、航空、航運、部分工業製程,仍需要部署二氧化碳移除方法來平衡,以實現淨零二氧化碳排放,或淨零溫室氣體排放。

 減緩途徑通常與永續發展的其他方面具有協同作用,但有些方案可能也需要取捨。例如造林或生產生物質作物可能對社會經濟和環境產生不利影響,像是生物多樣性、糧食和水安全、原住民權利等。

 如果升溫超過特定程度,例如1.5°C,則可以透過實現和維持全球二氧化碳淨負排放量,再次逐漸降低升溫。與沒有過衝的路徑相比,這需要額外部署二氧化碳去除技術,但可能導致更大的可行性與永續性問題。過衝會為人類與自然系統帶來負面影響,其中一些是不可逆與額外的風險。所有的風險都會隨著過衝的幅度與持續的時間增加。

 氣候變遷對於人類福祉和地球健康構成威脅。為所有人確保一個宜居和永續的未來機會之窗正在迅速關閉。氣候調適發展整合了調適與減緩,以促進所有人永續發展,並通過加強國際合作,改善獲得充足的財政資源的機會。這十年中實施的選擇和行動將會對現在,乃至往後數千年產生影響。

 在這十年內、快速和深度持續的減緩,和加速實行調適行動,將減少人類和失態系統的損失和損害,並帶來許多共同利益,特別是空氣品質和健康。延遲減緩與調適行動,將在高排放基礎設施上發生鎖定效應,增加成本上升的風險,降低可行性,並增加損失與損害。近期行動涉及高額前期投資,和潛在的破壞性變化,這些變化可以通過一系列政策扶持來減輕。

 所有部門和系統都需要快速和深遠的轉型,已實現深度和永續的減量,並確保所有人都擁有一個宜居與永續的未來。這些系統轉型涉及廣泛的減緩和調適選項組合的顯著升級。現今已有可行、有效和低成本的減緩和調適方案,但系統和地區間仍存在差異。

 在減緩和調適氣候變遷影響方面,加速行動和公平行動對永續發展至關重要。與永續發展目標的權衡相比,減緩和調適行動具有更多協同作用。協同作用和權衡取決於實施的背景與規模。

 優先考慮公平、氣候正義、社會正義、包容和公正轉型的進程,可以實現調適和具有企圖心的減緩行動,以及氣候調適發展。通過增加對最易受氣候災害影響的地區與人群的支持,可以提高調適成果。將氣候調適納入社會保護計畫可以提高恢復力。需多選項可以用來減少排放密集型的消費,包括透過行為和生活方式的改變,以及對社會福利的共同利益。

 有效的氣候行動是透過政治承諾、協調多層次治理的一致性、體制框架、法律、政策和戰略,以及增加獲得資金和技術的機會來實現。明確的目標、跨多個政策領域的協調,以及具包容性的治理流程,有助於採取有效的氣候行動。如果擴大規模並廣泛應用,監管和經濟工具可以支持深度減量和氣候調適力。調適氣候變遷的發展受益於多樣化的知識利用。

 資金、技術和國際合作是加速氣候行動的關鍵推手。如果要實現氣候目標,調適和減緩的融資都需要增加許多倍。全球有足夠的資本來彌補投資缺口,但在將資本轉向氣候行動的部分還存在障礙。加強技術創新體系是加速技術和落實採用新技術的關鍵。並可透過多種渠道加強國際合作。

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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