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CC的1.5C℃特別報告:氣候律師的強力佐證
發表日期:2018-10-18
作者:Megan Darby;編譯:郭昶欣;校稿:朱吟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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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來源:Climate Home News
引用來源:圖:pxhere
IPCC上週公佈的1.5C℃特別報告顯示,若全球暖化造成升溫1.5℃或2℃,其帶來的氣候災害會有顯著的差異。這份報告雖不會直接改變世界各國的相關法律條文,卻能大力聲援全球的氣候律師,勢必成為未來相關的氣候訴訟,諸如尋求氣候災害賠償,或透過法院要求政府加強氣候行動等,不可或缺的佐證。
一位在歐洲代表家戶對歐盟機構提起訴訟的律師表示,按照IPCC的特別報告,升溫1.5℃或2℃的後果顯著不同,歐盟為捍衛基本人權,應該採取更積極的2030年氣候目標。綠色和平組織在東南亞有一「氣候正義」團隊,專責收集請願書遞交給菲律賓人權委員會,要求煤炭、石油和天然氣廠商對氣候變遷負起責任。在馬尼拉舉行的聽證會中,民眾作證說明在強烈熱帶氣旋與其他氣候災害下,其所遭遇的損害。在荷蘭,倡議組織Urgenda已取得階段性勝利,政府被迫重新設定更積極的2020年減碳目標。
氣候律師們預期未來將有更多的氣候訴訟案件,為避免侵犯人權,各國有義務積極採取氣候行動;若政府未能認清現況,在相關領域的政策呼應IPCC的1.5℃特別報告,就可能面臨層出不窮的氣候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