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擔氣候責任,企業應減少價值鏈的碳排放
發表日期:2023-02-20
作者:Svein Tore Holsether;翻譯:楊鈞;校稿:孫天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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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來源:World Economic Forum
從企業的碳排放計算角度來看,一般分為範疇一、範疇二與範疇三,範疇一是屬於直接排放,例如企業的燃料燃燒或是製造過程中產生的溫室氣體;範疇二則是間接排放,包含從外部購入的電力或是蒸汽等所產生的排碳;範疇三則是公司上下游等價值鏈中產生的其他間接排放。
雖然目前許多企業都開始關注其氣候責任,大多數企業都相當在乎其範疇一的排碳量,但由於範疇三排放約占企業所產生碳足跡的70%以上,若企業並未將其納入企業治理當中,對於減緩氣候變遷的效益將非常有限。因此,對於許多企業而言,透過供應商、合作廠商與客戶之間的相互合作並制定合作計畫,將是減少企業碳排的唯一辦法。針對這項挑戰,阿根廷著名的食品生產商提出了四個關鍵點,希望透過價值鏈的概念減少企業整體的碳足跡。
首先,企業必須將視野拓展到整個價值鏈,由於全球八大供應鏈(食品、建築、時尚、快速消費品、電子產品、汽車、專業服務、貨運)約佔全球50%以上的排碳量,但若在供應鏈中進行脫碳,只會造成終端消費成本增加約1%至4%;其次,則是避免閉門造車,並且增加與外部廠商的合作意願與能力;第三,必須投資再生能源,快速降低產品脫碳的成本;最後,則需要團結支持氣候數據,透過可信的數據將「碳」視為一種可以信任的貨幣,並將範疇三納入公司的環境治理策略當中,落實企業整體的減碳工作,同時譴責不可信的漂綠與言行不一致的廠商。